理论前沿
理论前沿
吴琼、唐晓晓: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民营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理论逻辑与现实进路
作者:时间:2024年08月28日 17:47阅读:
摘要
浙江民营经济在“八八战略”指引下获得长足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民营经济,已成为基本共识。未来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越来越好,发展空间越来越大,需秉持利润来源合理化和利润去向合理化的基本原则。一方面,发挥民营经济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创造更多社会财富的作用;另一方面,民营经济发展成果不是由少部分人享有,而是通过社会财富的合理再分配,惠及到更广泛的人民群众,从而真正让浙江的民营经济发展成为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重要窗口。
关键词
八八战略;民营经济;共同富裕;以人民为中心
20年前,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在大量的调查研究基础上,对浙江经济社会发展进行问诊把脉,充分分析浙江发展的优势和劣势,提出“进一步发挥浙江省的区位、特色产业、生态、山海资源等八个方面的优势”、“推进八个方面的举措”,简称“八八战略”。在“八八战略”指引下,浙江充分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不仅为人民的生活提供了多样化的物质生活产物,而且在稳定经济增长、促进公司创新、增加人员就业、积累社会财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在数字化生存时代来临之时,如何推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与持续健康发展成为新的时代课题,如何回应近几年社会上出现的“民营经济离场论”和“新公私合营论”,如何让民营经济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深化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兼具理论与时代价值。
一、民营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理论逻辑
1.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实现共同富裕
在马克思生活的年代,共产主义社会尚未成为现实。他仅仅就资本主义社会如何过渡到更高人类文明形式作了一些设想性的描述。首先,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发展的视角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历史上起到过解放生产力的作用,并且“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与此相对应,共产主义的生产关系,在它充分吸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解放的生产力、使其“物质存在条件”得以成熟以前,也绝不会出现[1]592。其次,从人自身发展的视角看,在史前时期,人受土地、血缘和宗法关系的束缚,处于以“人的依赖关系”为主的社会形式之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带来了“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为人的“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体系”的历史形成奠定了条件[2]52。未来的、更高的人类文明,建立在人对于物的驾驭之上,而非毁弃已经积累起来的文明成果。最后,从世界历史与个别社会的关系来看,落后的东方社会可以结合自身的历史积淀,同时利用西方生产方式所控制着的世界市场,吸收“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成果”从而实现跨越式的发展[2]575。
按照马克思的设想,从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到共产主义社会,其中的关键就是去吸收和发展人类文明业已发展起来的优秀成果,同时竭力避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带来的消极方面。对于新生的社会主义国家而言尤为重要。不发展生产力,尤其是其解放生产力的效率不如同期的资本主义国家,便难以抵御住资本主义阵营的“围剿”。与此同时,不去克服资本主义国家中存在的诸多弊端,便无以彰显其社会主义的道义制高点,也就难以凝聚起团结奋进的力量。为此,邓小平深刻地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3]373
解放生产力和实现共同富裕是辩证统一的。一方面,社会主义的目标是引领社会共同体总体地走向富强,而不是在普遍贫穷的意义上实现社会财富的平均分配。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共产党宣言》等多处文献里,对于简单否定私有制的“粗陋的共产主义”[4]184、对于主张实行禁欲主义和平均主义的“空想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1]62进行了批判。换言之,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是人类文明的量的积累和质的进步,而非抽象地玩味“自由”“平等”或“人与自然的直接同一”等启蒙或反启蒙的术语。再方面,只有坚持共同富裕的根本目标,才能让社会主义社会释放出比资本主义社会更强大的生产力。生产力归根到底是人的生产能动性,它与人的生产积极性紧密相关。有的观点根据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吃大锅饭”所造成的“搭便车”等消极怠工现象来指责社会主义无法调动人们积极性,这是不对的。问题不在于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而在于不合理的分配方式。极度的平均主义和两极分化实际上都不利于生产积极性。在被大资本家、大财阀所垄断的社会形式中,普通人上升无望,同样会失去劳动的热情。“劳有所得、多劳多得、自主经营、自主决策并由此平等获取和自主支配所得、自谋发展”[5]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劳动者的主体创造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共同富裕所勾勒的蓝图是完全尊重这一大众行为理性基本逻辑的:“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可以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的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3]149在这过程中,致富带头人既通过“劳有所得”满足了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也通过帮助他人、回馈社会实现了自身更高层次的社会价值,做到了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
2.共同富裕内涵的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在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我国生产力水平相对于西方世界来说还有很大差距,在当时的语境里,“富裕”主要指的是物质生活的富裕。邓小平等中央同志在制定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路线图时,往往侧重于骋顿笔、人均骋顿笔等经济指标的增长。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发生了转变,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层次更高、维度更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说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6]事实上,从改革开放初期起,邓小平就强调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精神文明”提高到“精神富裕”的高度,充分反映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更高水平的共同富裕的信心和决心。在以浙江为示范区的具体的实践中,新时代共同富裕的内涵有了更为立体的概括:“普遍达到生活富裕富足、精神自强自信、环境宜居宜业、社会和谐和睦、公共服务普及普惠。”[7]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4]531,构成了社会历史持续发展的动力。新时代对共同富裕提出更为全面的内涵,是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精神、环境、社会、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需求的概括,也是对如何提振经济的方向性的指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直接目的和最大优势的合理引导经济生活,使得经济生活为人的全面发展而服务,而非反过来,使得人异化为利己主义的“经济人”,异化为追求无止境自我增殖的“资本的人格化”。由此可见,共同富裕内在地包含着双重语境。其一是追求经济生活的富足,其二是以满足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的方式来实现经济生活的富足。因此,“先富带动后富”不能简单地理解成个别地区、个别人先发展起来,而后通过转移支付等方式使得落后地区或穷困群体直接获取收入。共同富裕是一个系统工程,旨在发挥各地域、各个人的特长,以实现最大范围和最深程度的合作共赢。先富地区不仅可以向后富地区提供资金支持,而且先富地区所产生的更高层次的需求也可以成为后富地区的经济增长点。只有各地区形成自身的相对独立的产业模式,并且地区间的产业形成配合之势,才能产生共同富裕的内生动力,才能真正地解决不平衡发展的问题。
3.共同富裕离不开民营经济的参与
从“全国一盘棋”的产业优化配置的视角来看,民营经济以其市场嗅觉敏锐和经营模式灵活等特点,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排头兵作用。首先,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本质的直接体现。不过,“公有”意味着全体国民或集体共同所有,也意味着它在运营过程中必须经过建制化的严谨程序才能把共同意志提炼出来。而民营公司往往掌握在少数个人的手中,其组织意志的形成和提炼相对简便。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变化,民营经济有着公有制经济不可替代的灵敏性。其次,集体决策程序的设置,往往是为了减轻个人决策的压力以及由此所担负的责任。因此,公有制经济在经营中总体趋于保守。而民营经济为少数个人所有,其盈亏自负、责任自担,其经营风格受公司经营者个人品质影响较大。对于一些敢闯敢拼、“艺高人胆大”的私人经营者来说,勇于把潜在的需求转化为可见的商业模式,既促进了社会效益的实现,也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最后,公有制经济的经营领域往往是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领域,其经济运营的好坏关乎整个社会的安稳。所以,公有制经济采取相对保守的经营模式是十分有必要的。而民营经济主要关乎“锦上添花”的居民消费领域,它的试错成本相对较小,应鼓励其不断挖掘市场潜力,持续开拓新型产业。
从社会总的分配过程来看,共同富裕是公有制经济和民营经济共同作用的结果,但两者具体发生作用的方式不同。公有制经济的特点是集体所有、集体分配。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从“所有”到“分配”又需经历极为繁杂的程序。这一程序阻碍了人们对分配的直接感受。广大群众很难窥见和把握分配程序的全貌,容易产生“钱没到我手上”“我与公有制经济毫无干系”等种种误解。事实上,公有制经济的利润所得,一部分用以维系必要的再生产,另一部分已通过种种渠道转化为“润物细无声”的生活实惠了。而民营公司的参与者规模相对较小,利润分配的程序相对简便,人们由此产生的归属感更强,经营的积极性也更高。当然,在此不可回避的一个问题是,民营公司的收入为少数个人所有,这一私人所有制能否与共同富裕的目标相容呢?答案是肯定的。一方面,民营公司所创造的就业岗位、所缴纳的税收等等方面,都可以转化为更大范围群体的经济收益;与此同时,以社会新需求为导向的创新型公司的发展,还能带来精神富足、环境改善等额外的社会效益。另一方面,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来鼓励民营公司家积极参与叁次分配,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引导民营经济发挥社会职能,直接参与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全体人民共同发展的宏伟布局之中。
二、民营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历史脉络
1.改革开放初期对民营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受传统的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影响,我国实行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形式,逐步建立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但与此同时排斥了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这使得国民经济发展的活力逐渐受到阻碍。后来我国由于对发展形势的研判出现偏差,在开展“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运动中,片面追求“一大二公”,所有制形式愈发单一,个体私营经济处于打击压制的境遇。加之“文化大革命”兴起的“兴无灭资”“斗私批修”运动,私营经济被彻底否定,导致我国的国民经济很长时间处于低效发展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受到严重阻碍。如何释放经济发展活力,提高社会生产力,成为我们党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关键问题。
1978年,党的十一届叁中全会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伟大抉择,及时调整经济发展重心,并对社会主义所有制问题进行了重新思考,在理论和实践上重新认识个体、私营经济的性质和地位。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对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明确指出:“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必须实行适合于各种经济成分的具体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必须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同时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8]229这一论断界定了个体私营经济的性质和地位,即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肯定了个体私营经济存在的必要性。1982年党的十二大和1987年党的十叁大基本延续这一定位,更加具体地指出民营经济在推动国民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私营经济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私营经济一定程度的发展,有利于促进生产,活跃市场,扩大就业,更好地满足人民多方面的生活需求”[8]503“要鼓励劳动者个体经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和工商行政管理下适当发展”[8]270。1982年和1988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公司暂行条例》的出台,私营经济获得了宪法高度上的合法地位。截至1988年年底,全国(除西藏、山西、黑龙江外)已注册的私营公司发展到40638家,雇工人数达到723782人[9]。
经过1978年到1992年十年的思考和探索,我国对民营经济的政策经历了从默许私营经济的存在到承认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到确定私营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并获得宪法高度的合法地位的演变历程。这充分说明:民营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其重要地位逐渐得到肯定,我们党逐渐认识到了民营经济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至此,民营经济迎来了发展的春天。
2.改革开放中期对民营经济的深化与改造
经过改革开放十年的探索与发展,我国民营经济呈现出新的气象。虽然在1987年和1988年两年间,由于经济和政治等原因,民营经济发展一度出现曲折、徘徊现象,但整体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20世纪90年代初,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我国经济出现了明显的通过膨胀现象,加之受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和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市场经济日趋激烈的影响,民营经济发展出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其主要变现为一些人对民营经济产生猜疑,认为发展私营经济会将改革引向资本主义道路,葬送社会主义事业。民营公司主也担忧党的政策会发生变化。各类报刊出现了许多对于私营经济“姓社姓资”的文章。一时间,人们对于民营经济的争论和分歧随之高涨起来。
为了廓清迷雾,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坚定信心,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视察后,发表“南巡讲话”。邓小平的讲话提出了社会主义本质的论断、叁个“有利于”标准以及计划和市场关系的论断。这些思想从根本上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打消了人们的疑虑,开启了新一轮的思想解放运动,推动了改革开放的继续深入。依据这些讲话精神,同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在所有制结构上首次提出“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不同经济成分还可以自愿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10]19的模式。1993年党的十四届叁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对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首次突破了不同所有制公司之间划等级、分优劣的观念,指出:“国家要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参与市场经济创造条件,对各类公司一视同仁。”[10]527民营公司因此取得了和公有制公司在市场中平等竞争的关系,拓展了民营经济的发展空间,对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有重要的意义。1997年党的十五大在经济所有制问题上首次提出“非公有制经济”的概念,并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论断。在1999年的宪法修正案中,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被首次写入《宪法》。2002年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明确提出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出台,第一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对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给予平等的保护,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撑和制度保障。2008年金融危机席卷全球,我国大量民营公司难以抵御危机带来的影响面临破产倒闭。我国出台了诸多刺激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如加大对民营公司的信贷支持,实行结构性减税,为民营公司减负等。2010年《国务院对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出台,极大地解决了民营经济“市场准入”问题,破除了“有形的”和“无形的”障碍,进一步开拓了民营经济的发展空间。截至 2012年9月,我国私营公司1059.8万户,从业人员超过1.1亿人,个体工商户总数3984.7 万户,从业人员8457.7万人[11]。由此可见,我们党对民营经济的角色定为越来越清晰,扫清了民营经济的发展体制机制的障碍,民营经济在经历短暂挫折后步入快速发展时期。
经过1992年到2012年二十年的的思考和探索,我们党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所有制基本原理的基础上,打破了传统所有制观念的束缚,将民营经济纳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范畴,探索出了一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多元化理论。这一时期,我们党发展民营经济的态度更加坚决果断,并对民营经济进行产权重构,着力解决民营经济融资难等问题,实现了对民营经济的深化与改造。民营经济的发展也因此掀起发展高潮。
3.全面深化改革时期对民营经济的进一步优化与完善
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交织迭加、错综复杂。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只能在不断改革的过程中来加以解决。2013年,党的十八届叁中全会号召全党以前所未有的力度继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开创了改革开放的全新局面。在全面深化改革新时期,民营经济总体向好态势发展的同时也遇到了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如社会上出现了否定、怀疑民营经济的“民营经济离场论”、“新公私合营论、“所有制消灭论”、“新社会主义改造论”等。新时代如何面对理论界的异议,进一步优化与完善民营经济,这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事关国民经济发展全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就民营经济发展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对新时代民营经济的社会地位和属性予以科学而清晰的界定。2013年,党的十八届叁中全会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12]。2017年,党的十九大再次重申“两个毫不动摇”,并直接使用“民营公司”的概念,指出要进一步支持民营公司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13]。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公司家座谈会上明确指出:“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公司和民营公司家是我们自己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14]7。这一论断表明民营经济不仅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同时也是我们党的执政基础。这标志着我们党对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关系的认识进一步深化。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并重申在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基础上,提出了“两个健康”的论断,即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15]。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重申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第一次明确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强调“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16]。报告中就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许多新的重大论述,为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将迎来新的历史机遇和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在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民营经济已成为推动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推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并且呈现出“五六七八九”的特征,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公司数量[14]4-5。特别是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更应该发挥民营经济的“助推器”和“保鲜剂”的作用。社会主义的最终价值取向是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不是劫富济贫的财富分配,生产力的持续发展才是共同富裕的基础。而我们现阶段的现实情况是国家和人民富裕程度不平衡、不协调,甚至出现两极分化的现象。解决这一问题,实现全民共同富裕,除了宏观调控进行相关政策的调整外,最根本的还是依靠生产力的高度发达促成经济的高速发展。民营经济在维护公有经济的主导地位这一前提的基础上,在市场竞争与合作中参与国有公司改革,为社会贡献出越来越大的经济量,并在解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方面,发挥其特有的、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两者的互补性、合作性特征日益加深,在满足市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促进更为平衡、更为充分的发展等方面具有日益广阔的合作空间。
叁、民营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现实进路
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国内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也离不开世界经济发展的大环境。机遇与挑战始终是并存的一对矛盾。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既面临机遇也面临挑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我国仍然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17]249。具体而言,民营经济发展的机遇主要体现在坚强的领导核心、雄厚的物质基础,牢靠的制度保障,主动的精神力量等几个方面:
其一,坚强的领导核心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政治和组织保证。办好中国事情,关键在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民营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进行自我革命,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的局面。“党内政治生活气象更新,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显着增强,党的团结统一更加巩固,党群关系明显改善,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焕发出新的强大生机活力。”[18]在民营经济发展方面,通过党的自我革命,加强了民营公司的党建工作,确保了民营公司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组织在民营公司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增强了民营公司的凝聚力、战斗力。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民营经济发展始终离不开国家高度重视民营公司的党建工作。通过党的自我革命,我们党在党的建设质量、党的权威、党的领导能力等方面都得到了极大的增强和提高,为民营公司经济发展提高政治和组织保证。
其二,雄厚的物质基础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后盾和坚实的物质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十年,我们党始终坚持发展这一中心任务,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我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我国的人均生产总值已经突破1万美元,成为全球最大和最有潜力的消费市场,具有巨大增长空间[17]115。民营公司可以更多依托国内市场,提升民营经济发展的产业链、供应链的完整性。在满足国内需求的同时,可以更加积极主动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
其叁,牢靠的体制机制为民营经济发展创提供制度保障。我们党在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同时,还着变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扫清体制机制的障碍。尤其是经济体制改革方面,我们党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强调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长期不变,民营公司、民营公司家是我们自己人等,并且建立相应的体制机制助推民营经济的发展,为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其四,主动的精神力量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强大动力支撑。精神的力量是强大的。国务院总理李强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出席记者会上重提当年江浙等地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乡镇公司时创造的“四千”精神:走遍千山万水、说尽千言万语、想尽千方百计、吃尽千辛万苦。总理认为,虽然现在创业的模式、形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当时那样一种筚路蓝缕、披荆斩棘的创业精神,是永远需要的。[19]。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努力朝着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目标奋勇前行,已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不可逆转的进程。当前,我们党正团结带领全国人民朝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实现这一伟大目标,党的十九大完整勾画了时间表、路线图,确立从2020年到本世纪中叶,“两步走”的新战略。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越来越好,发展空间会越来越大。尽管现在创业的模式、形态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仍然永远需要这种难能可贵的精神品质,去不断战胜新的挑战和困难。
从国际看,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并进入加速演变期,国际环境日趋错综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排外主义抬头、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等对以外贸出口占主要比重的民营经济而言构成威胁。民营经济发展要牢牢把握战略主动,增强识别形势变化的智慧,找到有效应对形势变化的方法,提高顺应形势变化的勇气,增强国际竞争意识,提高应对国际风险和挑战应变的能力。
从国内看,我国取得伟大成就的同时,在经济建设等领域还存在许多突出问题,如产业结构进入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产物有效供给不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突出。伴随经济发展问题而生的社会问题、生态环境对经济发展也产生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国内存在的这些问题,必然会影响民营经济的发展。因此,民营经济发展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风险意识,把困难估计的更充分一些,把风险思考的更深入一些,提高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的能力。
从国内经济发展全局来看,民营经济在发展中也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如民营经济体量还不够大,新动能培育引进不足,人才和创新支撑仍需持续强化,民营经济优势发挥还不充分;中心城区首位度和城市能级不够高,区域发展影响力、城市开放度还需提升;优质公共服务供给不均衡,困难群体帮扶任务还比较重,缩小“叁大差距”、促进共同富裕还需持续发力等[20]。民营经济的投资环境、法律环境、生存环境还需继续优化,民营公司的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民营公司对外合作程度和竞争能力还需提高,民营公司的管理制度建设还需完善,民营公司的创新意识、人才支撑等还要持续发力,等等。
民营经济近半个世纪的发展历史,是中国经济发展历史的一个缩影,是一部中国人敢为人先、波澜壮阔的创新创业史。在机遇与挑战并存面前,民营经济如何在新百年新征程上续写创新史,是必须思考的时代课题。利润来源的合理化和利润去向的合理化是新时代民营经济发展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的民营经济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走好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之路;要始终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加大科研投入,着力打造高新技术产业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高民营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把公司家的成长和公司的发展融入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和人民幸福的大局之中,积极参与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伟大事业当中。
摆参考文献闭
[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八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5] 张菀洺,刘迎秋.开拓政治经济学中国话语新境界:中国民营经济理论的创新发展[J].中国社会科学,202(6):77-97.
[6] 习近平.扎实推动共同富裕[J].求是,2021(20):4-8.
[7] 中共中央国务院对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1:2.
[8]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改革开放三十年重要文献选编:上[G].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9] 王瑞璞,张占斌.中国民营经济发展与公司家的社会责任[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104.
[10]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G].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
[11] 邢中先.百年回眸:中国共产党民营经济政策发展的历史演进与内在逻辑[J].公司经济,2021(6):18.
[12] 中共中央对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8.
[13]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33-34.
[14] 习近平.在民营公司座谈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
[15] 中共中央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18-19.
[16] 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29.
[17]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22.
[18]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7.
[19] 李强总理出席记者会并回答中外记者提问[N].新华每日电讯,2023-3-14(3).
[20] 刘小涛.牢记嘱托续写创新史 勇担使命走好共富路 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而努力奋斗:在中国共产党温州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温州日报,2022-02-25(2).
摆基金项目闭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颁碍厂022)
摆作者介绍闭
吴琼,温州大学副教授,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和国外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
唐晓晓,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相关链接:丑迟迟辫蝉://尘辫.飞别颈虫颈苍.辩辩.肠辞尘/蝉/叠1搁碍肠辫蝉闯颈惫碍耻叠颁苍罢蹿蹿0冲罢驳